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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责任书(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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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责任书 篇1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情系万家。夏季,气温炎热,中小学生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加之降雨量剧增,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平频率增高。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我校特制定家长、学生防溺水、防自然灾害安全责任书,请家长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汛期安全的监护和教育,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以下规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家长责任书(精选12篇)

一、家长、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回家。有事外出者,必须电话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家长必须随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监护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为,家长、学生要全部承担学生在校外的一切溺水事件的责任。

九、家长要对孩子进行防自然灾害安全知识教育,内容包括(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塌方、防滚石、防雷击)等。

十、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教育孩子认真遵守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一式一份,学生、家长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收存。

立状单位:仁怀市城北中学

履状人

学生(签字): 班级:

家长(签字):

20 年 月 日

家长责任书 篇2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做到每个孩子高高兴兴到园,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师、孩子、家长共同的责任。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和我园的实际情况,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幼儿园责任

1、幼儿园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加强对园舍、幼儿活动场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儿园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并要求各班主任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采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3、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幼儿学习幼儿园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讨论注意安全事项,经常了解、发现、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要求幼儿遵守幼儿园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条款,培养幼儿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力求保证幼儿在园的人身安全。

二、幼儿责任

1、幼儿应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幼儿园、班主任提出的有关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要求,增强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救自护的能力,坚决不做任何伤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儿有特殊要求提前离园的,必须由家长向班主作请假,否则幼儿不能私自离园。

3、幼儿应该按时到园,参加幼儿园进行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活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不玩火,注意安全用电,不乱动教室内的取暖设备,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幼儿在园内要时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不做危险的事情,上课期间除教师组织活动外,幼儿不准离开桌凳,不准在教室内乱串乱跳,未经老师允许不能随便离位喝水、上厕所、扔垃圾等,下课时一定按老师要求排队上厕所,不在厕所内打闹、嬉戏,并按老师要求排队回教室。

5、户外活动时,幼儿要严格按活动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

6、幼儿本人或幼儿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情况明确告诉幼儿园,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情况采取适当措施。

7、坐车幼儿必须遵守值班教师的安排,不能在路上打闹、嬉戏,在老师的护送下安全上下车。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不让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到园(如剪刀、小刀、塑料玩具、火柴等)。

2、家长应了解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必须将幼儿亲自送到教室,然后从教师手中接走幼儿,不能让幼儿自己到园。

3、坐车幼儿家长要强调幼儿下车后立即到园,不能让幼儿在路边、或到其它地方玩耍,放学家长必须要到指定地点接幼儿,以免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4、家长要做好幼儿不在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四、其它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监护人)保存。

2、此安全责任书由班主任、幼儿和幼儿家长签定,并在签定之日起生效。

3、本责任书的内容签字各方面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切实把幼儿安全工作做好。

4、幼儿或家长违反以上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

幼儿园签字(章)

幼儿签字:

家长签字(章)

年月日

家长责任书 篇3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乐山市教育局X年寒假放假通知的精神,我校定于X年1月23日至3月8日放寒假,3月9日报名上课。为做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保障孩子们寒假期间的人身安全,现将学生寒假期间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育孩子遵纪守法。不使用管制刀具,不迷恋于上网聊天打游戏,不和聋人犯罪团伙通过联系。

二、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横穿马路,有人行横道处要走人行横道,注意来往车辆;教育子女注意乘车安全,不坐证照不全及无营运资质的车辆。监护子女未满12岁前不骑自行车上公路。

三、做好聋人拐骗防范。孩子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不得私自或结伴长时间外出;教育孩子独自一人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

四、注意用电安全,正确使用家用电器,不爬电线杆,不触摸电源、变压器等设备;严防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孩子们不玩火或易燃、易爆物品,遇有危险情况要及时呼救并报警。

六、注意防溺水安全管理,教育孩子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塘游玩。

七、不在危险房屋、墙壁下逗留,不在危险地段逗留和玩耍,严防危险事故发生。

八、加强对子女饮食卫生教育,不购买“三无”产品;不在无证摊位随便购买食品;家长要加强对农药等化学药品的管理;学生若患传染性疾病及其它疾病,家长应及时带孩子到医院就医。

九、凡学生在寒假期间出现的一切违法行为或安全事故,一律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请家长及子女认真阅读后签字。

X年XX月XX日

家长责任书 篇4

尊敬的家长:

本学期大班幼儿于6月27日正式离园。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学园与家长的联系,确保幼儿的安全,保护好贵子女的健康成长。时值暑假来临,敬请家长们配合学园督促管理好贵子女的假期安全。如遇到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伤害,应及时向派出所报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除此之外,各位家长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引导孩子遵守暑假期间安全问题“八不准”。

1、不准在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游玩、逗留。

2、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翻越围墙,不到楼顶嬉闹。

3、不准私自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尤其不独自到水边玩耍。

4、不随便接触电源、带电开关和电器。不进行不安全的游戏,如:抛石头、土粒、杂物;拿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戏打。

5、不准未告知家长私自外出,防止被绑架、拐骗和走失。最好不独自一人在家中,却无人照顾,可报名参加学园开设的暑假班(暑假班时间:7月1日——8月27日)

6、不准长时间看电视,注意科学用眼,保护视力,每天适当安排学习和游戏时间。

7、不准随便食用过期和霉烂的食物,少吃零食,少喝饮料等。

8、不准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不在马路上嬉戏、追逐和玩耍。

二、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孩子健康成长的义务和职责,应注意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的榜样作用和潜移默化教育,要经常与孩子进行情感沟通,时常与孩子交谈,了解孩子的所思、所想,尊重孩子,及时进行启发、引导和教育。

三、暑假期间,带您的孩子参加有益的活动。如:观赏家乡的名胜古迹、人文景观、听音乐、逛书店、家乡的民俗节日活动等,增长孩子见识、陶冶情操、开阔视野、培养困惑,可来电和学园的值班教师联系,我们将尽可能的给您提供帮助。

四、6、7月份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请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饮食卫生及家庭的卫生,切忌出入人口密集的场所,吃不卫生、变质或是未煮熟的食品。如果有发现孩子有什么异常情况,请到正规的医院进行诊治,确保孩子的健康。

五、请家长签领到这份安全责任书后要认真阅读并给予配合,暑假期间家长应确实起到监护人的职责,如孩子在假期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家长负责。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长责任书 篇5

尊敬的家长同志:

安全重于泰山。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校广大学生生命安全,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学校特将学生安全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与家长签订监管责任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为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作为监护人的家长要及时通知学校,以便学校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学校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急救常识,并进行安全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希望监护人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传染性疾病等教育。

5、教育学生不到黄河、蟒河、滨河公园、生态园、水库、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钓鱼,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6、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服从校方的依法管理。禁止打架斗殴,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禁止攀滑楼梯栏杆,禁止将头、手伸出窗户或楼梯栏杆外面。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下学,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学生不能请假的可由家长代请。如果学生不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校上课,私自外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监护人负责。

8、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禁止学生骑机动车或者电动车上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否则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育学生上下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单独外出远行或者夜间在外留宿。

9、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要委托监护人看护好孩子。上述告知事项,请家长认真学习,如因监护人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而引发的学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谢谢合作!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留存一份,家长保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长责任书 篇6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家长责任书 篇7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家长责任书 篇8

各位家长:

为了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维护幼儿园正常活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推动幼儿园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恳请全体幼儿家长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我园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设身处地、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幼儿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防火、防电、防绑架.防暴力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有关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安全。

1、树立对自己子女进行安全稳定教育的意识,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与学校和班主任齐抓共管,加强对自己孩子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使自己的孩子,维护自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2、经常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孩子在园内外的各种情况,了解、掌握影响自己孩子安全和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对孩子在园外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尽快通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发现孩子在园外出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

3、经常了解和观察孩子携带的非学习用品,尤其是收管好刀具和锐钝器具,以防孩子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4、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特别是传染病、遗传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5、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尽量在家,如要外出的活动,要有家长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

6、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使用有关电器设备,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7、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独自一人或同学结伴下河、下渔池游泳。保证子女夏季中午的午休时间,学生不允许提前进校。下午放学后教育孩子及时回家。

8、 坐车的幼儿家长要按时接送孩子,以确保孩子的安全。

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拟定此责任书以示责任。

营幼儿园:

家长签名

家长责任书 篇9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江华县《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各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以下简称甲方)实际特与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此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参与我校校车的车主即是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员(校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乙方提供车辆号为:

(1)、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2)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3)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4)驾驶证依法经公安部门审验合格;

(5)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6)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三、乙方提供的校车不能是报废车、套牌车或假年检车或未年检的车辆。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手续齐全,须持有各种合法证件,以保证校车畅通无阻,顺利接送学生。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含安全事故,车辆被扣、罚款、执照、扣留证件等)。另乙方一切合法证件的复印件交学校保管。

四、乙方必须配备随车人员1-2名,每天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注:随车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交由值日老师核实后方能行车走人)。

五、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误时,乙方必须自己找车按时接送学生,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而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经济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按照指定路线和接送点接送学生,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点。如有改动,当由校方主管领导决定;乙方应安全送返指定接送点,学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没到接送点提前让学生下车,否则,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1)、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时,及时采取措施对学生进行保护,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2)、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及时采取救助措施,保护现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如遇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接送时间内,乙方司机文明行车,安全驾驶,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家长争吵。保持车厢内外整洁,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必需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

九、在接送过程中如司机违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由该车司机或车主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严禁酒后开车,开车时不准抽烟,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和他人交谈,不准开快车。

十、乙方提供的车辆每天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和线路接送学生,保证学生正常上下学的时间。接送过程中,如发生汽车故障,乙方必须调过其它合格车辆接送,费用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一、在接送过程中,证件、手续一切齐全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司机故意违章或没带齐有关证件的、其罚款由乙方承当;发生超载,被交警部门扣证、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应交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给甲方为风险保证金,乙方当为学校接送校车身份期间不遵守此责任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家长责任书 篇10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幼儿园)管理接送车辆的安全责任,规范和严肃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车管理规定(试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公局〔20xx〕149号)的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接送车所有人、驾驶员履行下列责任

1.明确告知乘坐接送车学生(幼儿)的家长,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都是非客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营运险。

3.乘坐接送车存在交通安全危险,家长要谨慎选择。

4.接送车按照规定参加检测,各项指标检测合格,安全防护、自救设施齐全。

5.驾驶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满三年、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超过12分、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经身体检查无严重高血压、心脏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车疾病。

6.接送学生(幼儿)期间服从学校(幼儿园)的管理,接送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检查。

7.接送学生(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员超速,按规定路线行驶。接送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落实好跟车监护人,杜绝幼儿、小学生失管现象。

8.教育学生安全乘车,到接送点时(家长来接的学生幼儿)必须把学生幼儿交给家长,(家长不接的学生幼儿)交待学生幼儿及时回家;如有家长因有事耽误未按时赶到接送点的,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多等5分钟或电话联系家长;对未联系到家长的要把学生幼儿带回学校(园)交给相关责任人,如果是末班车一定要把学生幼儿送到家。有特殊情况出现必须及时请示校(园)领导。

9.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逃避,不推诿。

二、家长履行下列责任

1.家长知晓接送车的性质。接送车不是学校(幼儿园)的自备车,与学校(幼儿园)也没有雇佣关系,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自愿将孩子委托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接送,所交费用由家长与车主协商确定,按时交纳。

3.家长必须按时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车主(驾驶员)。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长要按照交巡警部门事故鉴定书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威胁车主、驾驶员人生安全,不得聚众闹事。

学生所在班级姓名: 接送车所有人(签名):

家长(签名): 驾驶员(签名):

家长责任书 篇11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和支持,一年来,我校在新教育课改的指引下,大大优化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伴着一个充满快乐的寒假已经到来,我们热切的希望孩子们都能度过一个文明、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为此,特与你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是学生在校活动的主要场所,寒假前学校已经对学生进行了冬季安全教育并要求各班主任利用安全班会对全体学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寒假安全知识教育,确保所有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患能力有一定提高。

二、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假期期间负责对你的孩子进行全程监管,所以,我们要求你务必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把学生寒假期间防烟花爆竹、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

三、因此,你必须要求你的孩子在寒假期间做到: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乱走,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若你的孩子需要乘车时,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不坐无证车辆,注意乘车安全。不乘坐三轮车或拖拉机等。

2、不得到水渠、河边、崖头等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的不要滑冰。

3、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要在家长的指导下使用电器。不私自乱拉、乱扯电线,乱接用电器。不要在没有大人在场的情况下燃放鞭炮等,以免伤害他人或自己,注意消防安全,不玩仿真枪械或弹弓、弓箭等。

4、不要玩火,以免发生火灾。小心、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随意上前扑救。

6、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家长尽量不带孩子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远离有流感症状的病人。

7、做到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熬夜、不睡懒觉,多呼吸大自然的新鲜空气,组织做好户外有氧运动,锻炼身体、增强抵抗力。

8、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9、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接受陌生人钱财及物品,不要和陌生人随意说话,防止被拐骗。孩子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方可外出。

10、禁止到游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家长朋友,为了您孩子的安全与幸福,请将孩子的安全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请你务必记好:假期当中假如发生了不良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你自己负责,概与学校无任何责任!我们热切的希望:让我们的孩子高高兴兴回家去!安安全全上学来 !就此,顺祝各位家长朋友和您的孩子们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家长责任书 篇12

家长同志: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 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应经常对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3、学校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

二、家长方面

1、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禁止让学生操作机械化电气化农具,禁止让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乘坐农用三轮车或无证照车辆。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禁止在野外烧荒,林区生火。禁止私拆家用电器,拆解电源开关。禁止雷雨天在野外逗留,在沟渠塘坝崖畔玩耍,禁止采食不了解的花草。

5、夏天将至,教育学生不到沟渠、塘坝、水井、崖畔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建筑工地或路上玩耍,不单独外出远行。

6、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 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在外游荡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8、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学校护送路段之外放学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X小学 班主任签名: 20xx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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