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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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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通用3篇)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

二、承包范围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xx.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 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施工内容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

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 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xx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xx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xx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板桩、松木桩施工时间根据基坑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2‰罚款。

八、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

8.1¢20的锚杆、¢48锚管、¢1000灌注桩成孔后,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土渣清理干净并办好工程隐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钻孔检测;

8.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负全责;

8.3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视为违约,按违规每条500元/次/人处罚;

8.4乙方有责任密切监测边坡及周围地表、建构筑物的位移变形,制定落实抢险预案。发生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务必实行先抢险后查责任的原则;由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8.5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发生基坑边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除修复倒塌的边坡外,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解决。若因甲方提供的图纸有错误,乙方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导致发生的工程事故使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专家认证属图纸的问题,则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有责任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修复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8.8竣工后约定的保修期内,乙方应制定好应急预案,并于基坑开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间,派驻有施工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质量标准及工程验收

本工程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须满足国家、省、市的基坑边坡支护施工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并验收合格。工程完工,由市质检站及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如检测不合格,处罚5万元,同时由乙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从检测不合格起到返工验收合格止,按合同总价每天3‰处罚。

十、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计,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完成验收后止。

十一、其他事项

11.1乙方施工期间使用的水、电源由甲方指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工期要求完善投标制定的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复后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内容实施。接甲方进场通知后2日内,应准时入场,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准时进入工地,应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延期进场施工,延期第三天经甲方书面通知催促乙方还未进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每天3‰的违约金,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书7天内还未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请其他施工队伍进场,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1.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一旦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的合同关系,并按照合同价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1.4混凝土采用宁德生产的 钳固 或 鑫亚 牌的商品砼,钢材采用 中钢 、三钢 或 武钢 产品,水泥采用 海螺 、 炼石 或 红狮 品牌。同时出具相应原材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

11.5甲方或监理对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抽检,对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可要求投标方无条件更换或返工,直至合格。

11.6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因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原因而增加的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11.7 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后,乙方须及时做出回应,并保证在5小时内赶到现场履行保修义务。

十二、履约担保

12.1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提交 万 元(大写 : 元整 )银行保函作为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12.2 甲方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支行

账 号:

12.3 履约保函退还: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退还。

十三、 其他

13.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全部工程尾款日合同自行终止。

13.2 《包干总价清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 方:

乙 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合同订立地点: 中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ф130锚杆(引孔、制作、安装、设注浆管、注浆、二次注浆、搭设架体及材料、锚杆与梁的交接钢筋);

2、坡面喷锚10cm厚(立面土厚20cm以内人工修整、安装泄水管、挂钢筋网、焊加强筋、喷射砼、素喷、制作安装钢筋网、搭设架体及材料);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机械要求:(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械的投入。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免钻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地址: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并包含基坑支护所有施工工序包干、包验收合格、包维保服务。

4、工程规模及特征:

(1)基坑支护位置按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基坑支护采用土钉支护和钢筋砼灌注桩桩锚支护联合基坑支护方式。具体的施工内容和施工要求详见经审查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进场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开工日期以现场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降水日期以甲方和监理签证

日期为准。

第三条、款项及付款方式

1、基坑支护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基坑支护###元/㎡。

(2)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一半时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基坑支护全部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回填完成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余5%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3)承包价款含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相关材料的材料费、运输费、卸车费、搬运费、施工机械进出场费及机械的安拆、调试和维保费、材料复试费、拉拔试验费、基坑支护产生的泥土外运费、施工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费、图纸审查论证费及备案费和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2、降水井使用时间及费用结算

(1)成井费85元/m,运行费100元/天/眼,封井费825元/眼,四周排水600mmPVC管60元/m,以上均包含电费,电费每度按 0.85元计算,所用电费甲方有权从相应的降水费中扣除。

(2)付款方式:成井完成付已完工程造价的50%,运行费用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封井后一月内付清。

(3)本合同降水综合单价内包含打井费、水泥井管、潜水泵、排水管、抽水管、滤料等相关材料的购买与施工安装费。并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输、拆装、搬运及设备的维修保养费、人工费、水电费、税金、到自来水公司和节水办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费用等所

3、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合法的正式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4、乙方应及时支付农民工等实际施工人的款项。如果存在拖欠,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进行同期结算,并向甲方提交结算协议的原件;甲方可以选择将款项支付给乙方或者按照结算协议将款项分别支付给乙方和实际施工人。甲方的此项处理并不表明甲方已认可、追认乙方的非法分包、转包。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经专家评审论证合格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或基坑支护图纸)、设计要求及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本工程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基坑支护和其它工程的施工安全。

第五条: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三通一平,并承担费用。

(2)协调处理周边群众关系及市政、城建部门及有关管理部门事宜,保证施工不受外界干扰。

(3)负责施工资料的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

2、乙方职责:

(1)负责施工组织,并做好方案。

(2)严格按方案施工,按期完成施工。

(3)因支护施工质量和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原因造成边坡塌方及

(4)服从甲方管理,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教育工作,作到文明施工,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支护工程完工,甲方负责组织双方验收,乙方提供所有施工资料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6)施工中水电接入所需的管、线、电表、水表由施工单位自费购买与安装,水电费也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有进场材料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的每道施工程序,需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乙方应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并提供资料,配合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申报备案及一切相关手续资料,参加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关责任及所有相关费用。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及时签收甲方和监理单位下发的书面通知,否则对乙方按500元/次标准进行处罚。

(9)乙方依据相关的基坑支护规范设计支护方案,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达到郑州市建委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应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和甲方确认审批后进行施工。乙方对施工后至基坑回填前的基坑边坡质量与安全负责;施工方案的变更须征得监理和

(10)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全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材料进场后必须向甲方和监理方申请验收,并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如钢筋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材质证书、实验报告,水泥、砂石实验报告,砼配比、试块试压报告、土钉拉拔试验报告等。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14)按相关规定提供有关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报告。

第六条:施工、变更与签证

1、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根据工程情况,可以组织设计交底或者图纸会审。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错误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地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3、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变更,应当履行签证手续,否则对方有权拒绝追认。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签证为有效签证:

(1)乙方在2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乙方签章;

(2)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和监理单位盖章;

(3)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完成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如暴雨、地震等导致无法施工,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盖章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否则,甲方应承担支付当期应付款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逾期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50000 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议。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时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基坑回填完毕后验收合格后14日内无息返还。

3、本合同自乙方履约保证金缴纳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廉政承诺书;

2、安全协议书;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