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 > 创先争优学习专题 > 街道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街道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文书咖    阅读: 2.95K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按照市、区委的总体部署,结合街道实际,牛街街道工委决定从2010年4月开始,在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并把开展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融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之中统筹推进。现就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街道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各级党组织要从当前的时代背景以及街道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对接首都建设世界城市的发展目标,强化宣武“国际化、现代化、精品化”发展理念和“三带、两线、九点”空间布局,在更高的起点上建设现代人文和谐新宣武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弘扬宣武精神,调动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各方力量凝聚到推动街道科学发展上来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员作风建设,强化和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科学发展的过硬作风与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扎实工作,为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更为强大的动力支持。

(二)深刻领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市委提出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活动主题,紧紧围绕宣武区“坚持科学发展,践行‘三化’理念,共创共享城市美好生活”和牛街街道“践行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民生,促进民族团结和谐” 的实践载体,以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着力点,以优化区域生活发展环境、服务居民群众为落脚点,以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充分借鉴学习实践活动中抓党建、促发展的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弘扬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使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共创和谐社区作出积极努力和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当前街道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明确掌握活动的目标任务,科学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结合性和系统性。

(一)明确掌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扎实的工作作风,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1.推动科学发展。街道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不断强化组织功能,以不等不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持续集聚发展合力,为加快建设民族团结和谐新牛街做出应有贡献。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综合素质,优质高效做好本职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创造城市美好生活。

2.促进社会和谐。街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新时期的宣武精神,展现街道发展的美好前景;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维稳工作。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每一名党员都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捍卫集体和百姓的利益。

3.服务人民群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理解群众、尊重群众,畅通渠道听民声,一家一户访民愿,上下联动办民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特别是机关党员干部更要牢固树立宗旨观念、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多办解民忧、增民利、化民怨的实事好事,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4.加强基层组织。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优化组织设置,理顺组织体系,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探索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功能,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要进一步深化课题制、项目制和示范点“三位一体”的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体系,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其他基层组织建设。

(二)科学细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并把加强党员作风建设作为当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

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符合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五型”班子创建标准,能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有围绕中心的大局意识、有抢抓机遇的忧患意识、有加快发展的责任意识,在实现牛街发展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选人用人、统筹协调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等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制度、流程,保障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四是工作业绩好。巩固发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带领党员、干部、群众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城市环境、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工作成绩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尊重群众,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自觉实践传承、创新、超越的新时期宣武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勇于创新、敢于超越,在本职岗位上创出一流业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坚持汇民意、聚民智、集民力,紧紧围绕事关民生、群众热盼解决的突出问题,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四是带头遵纪守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大力弘扬北京奥运精神和抗震救灾精神,充分发挥“平常时期认得出来,困难面前站得出来,生死关头豁得出来”的优良品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活动原则和分类指导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和拓展。街道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借鉴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打造成最重实践、最求实效、最富特色的群众满意工程。

(一)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原则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促进科学发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围绕街道的中心任务来开展,紧扣科学发展主题来深化。要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群众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实际效果来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

2.坚持结合融合,统筹协调推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处理好开展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做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开展大规模培训党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

3.坚持持续系统,注重务求实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准确把握集中性主题教育与加强基层党建经常性工作的联系,注重“创先争优”活动的接续性、长期性和经常化,有计划、有节奏地系统推进。要把突出实践特色贯穿活动始终,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活动, 务求在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为推动街道新一轮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4.坚持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借鉴运用先进的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努力形成街道工委、社区党委、党支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各方作用,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宣传和纪检部门共同负责,其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合力。

(二)切实注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分类指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分类指导,对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分类提出具体要求,并根据单位职责定位和党员岗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吸引党员干部参加。

1.社区党组织要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促进团结贯穿活动始终,紧紧围绕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功能、服务功能和整合功能,发挥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来开展活动。社区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与在区、街道、社区开展的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三有一化”,即着力建设高素质党务工作者队伍,做到有人管事;健全工作运作保障机制,做到有钱办事;抓好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做到有处议事。党员要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党员示范楼院、党员志愿服务、“一对一”结对帮扶等活动,使党员的身份在社区亮出来,党员的作用发挥出来,为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添砖加瓦。

2.街道机关党支部、事业单位联合党支部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当前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工作水平,着力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要把健全组织、发挥党员作用贯穿活动始终,围绕体现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来开展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立足岗位比奉献、我为企业献计策等活动,发挥引领作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四、推进形式和步骤安排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持续推进。各级党组织要不断丰富活动的推进形式,与时俱进地赋予活动新的时代内涵,使“创先争优”活动始终充满活力。

(一)不断丰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推进形式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吸收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借鉴运用组织群众评议分析、公开整改承诺和培树宣传典型等有效做法,扎实推进活动深化发展。

1.公开承诺,体现先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活动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党员要制定参加活动的具体措施。普遍开展党员承诺活动,采取党建网站、党务公开栏、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向群众公布创先措施和争优方案,接受群众监督。继续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积极兑现承诺内容,体现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性。

2.适时评议,促进整改。街道工委要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定期进行点评。点评从各个党支部开始,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由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各级党组织要以“党性观念强不强、联系服务群众够不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不明显”为主要内容,每年定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借助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会、职代会等形式,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每年定期组织党员、群众评议。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扎实有序推进。

3.考核表彰,培树典型。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或阶段性工作小结,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庆“七一”和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要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二)扎实做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步骤安排

“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分为三个时段进行:

第一时段:延伸拓展阶段(从2010年4月开始至2010年底)。这一阶段以延伸拓展学习实践活动、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专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向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延伸拓展,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创先争优”活动延伸拓展,将党的集中性主题教育活动向基层党建的经常性工作延伸拓展,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促进影响本地区本单位科学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各种实际问题的解决。2010年“七一”前夕,社区党委要广泛开展“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在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成绩,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得上、作风硬,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优秀党员。

第二时段:深化发展阶段(从2011年1月开始至7月)。这一阶段以迎接建党90周年为专题,深化发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创先实施方案,党员要自觉践行争优公开承诺,围绕党组织履行职责强功能,党员立足岗位促发展,争创一流的党建业绩和工作业绩。2011年“七一”前夕,街道工委将要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第三时段:巩固提升阶段(从2011年7月开始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这一阶段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专题,巩固提升“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加快发展、推进各项工作的实践中,进一步抢抓城南发展机遇、加快科学发展,进一步坚持高端高效、争创一流精品,进一步坚持群策群力、汇聚发展合力,以一流的城市环境和形象,向党的十八大献礼。2012年“七一”前后,各级党组织要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街道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创先争优”活动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街道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并依托组织、宣传、纪检、办公室各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部负责统筹策划、具体指导;宣传部负责舆论宣传、培树典型,纪检部门负责督导检查、促进落实,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整体推进,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社区党委也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运用社区板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创争标准,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坚持典型引路,大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层层宣传动员,激发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活动的参与率和影响力。

(三)严格指导督查。街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社区和“两新”组织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督查指导,了解“创先争优”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有关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学习心得专题
开学第一课专题
政企专题
安全专题
安全生产专题
保先
办公室
财务